云顶位于厦门思明莲前路中段云顶岩北麓,用地面积109109.5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131.08平方米,容积率为3.7,公摊约为17%,总户数1134户,一期为19幢27~30层不等,绿化率大于50%。云顶主力户型为300平方米左右的4居室,3梯2户设计,每户独享自家电梯厅,并另设佣人梯及佣人入户门,主佣活动区域分开,其中空中2526平米。云顶拥有近9000平方米的私人会所,内部配有室内恒温泳池、咖啡厅、spa能量馆、红酒吧、雪茄吧等休闲配套。
1)教育配套:华侨幼儿园云顶分园(社区配建):全国优秀“双语教育”实验示范基地,国家“十一五”重点课题实验基地;外国语中学瑞景分校(1公里):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福建省重点中学,省状元数全省第一等;瑞景小学(500米):创建于1999年,综合实力强,成立我省一只小学棒球队,开办阳光瑞景电视台等多元化平台,被评为“厦门市花园式单位”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